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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朝历史政治
晋朝的政治体制为世族政治,政治制度由汉代的三公九卿制走向晋朝的三省制,是隋唐的三省六部制的基础 。司马氏原为曹魏世族,高平陵事变后掌握魏国大权;司马炎建立晋朝后统一,施行的政策虽然造就了太康盛世的短暂和平繁荣,但没有彻底解决浮华奢侈的社会问题及贪污腐败的政治风气。由于施行偃武修文的国策以及诸王、外戚相互争权,造成八王之乱而西晋于元气大伤后 。
晋朝中央制度
两晋的政治体制为世族政治 。世族的形成源自汉魏,主要由地方豪强、经学世家或累世为官者组成。220年曹魏实施九品中正制作为拔选人才的制度,以取代因战乱而崩溃的察举制度。魏晋时担任审查的中正一般为二品,但二品官几乎都为世族,使得世族获得拔选人才的权力。由于拔选往往重视家世而忽略才德,最后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 。九品中正制不仅维护门阀统治的主要工具,也构成其一部份。东晋时,世族政治达到巅峰,以侨姓世族为主。随晋室南迁的北方世族为“侨姓”,南方世族则为“吴姓”。东晋朝廷对吴姓世族采取排斥态度,吴姓世族也不愿与其积极合作,久之双方隔阂加深。但随者江南的开发,寒族及吴姓世族也逐渐抬头 。
东晋权臣政治
东晋朝廷自建立时已十分不巩固,地方军阀叛乱、朝廷权臣掌权构成东晋政治的主要特点。东晋相继掌权的权臣有王导、庾亮、谢安、司马道子、桓玄、刘裕,东晋朝廷最终为权臣刘裕建立的刘宋取代。
晋朝行政架构
行政架构方面,朝廷的决策机关与行政机关也逐渐分立。尚书省、中书省及门下省依序独立出来,由汉代的三公九卿制走向隋唐的三省六部制。西晋承袭曹魏,中书监职权甚重,名实方面俱称为宰相 。由于地处枢近,虽然官位在尚书令之下,但权力在其之上。同时门下也自中书分到部分权力,共同掌管决策,尚书则掌管行政。尚书的内部架构发展较为充分,在西晋即有省、曹、郎曹三级机构,“八座”之官 。中书及门下直到东晋方扩张机构,中书省分局曹以协理奏章,门下至晋哀帝时建立门下省。后来皇帝为了提防权力渐盛的中书省,以门下省参与政治以牵制之 。
两晋的三公虽然无实权为荣誉职,但可为皇帝顾问,该职也用来安置权臣。当时一些权臣,大多以三公录尚书事、加领中书及门下,或加领大将军、持节都督中外诸军事。至于监察制度,御史台成为完全独立的部门,直接由皇帝控制。然而其主要功能为维护皇帝威严,并非扫荡贪污 。御史台架构完整,属官分为监察司法的治书侍御史、维持朝殿威权的殿中侍御史和监督官吏是否渎职的侍御史 。
晋朝法律制度
律令方面,由于《魏律》内容繁杂,早在司马昭执政时即命贾充、羊祜、杜预、裴楷等人参考《汉律》及《魏律》来修编新法律 。267年完成新律,次年颁行全国,此即《晋律》。因于泰始年间颁行,又称《泰始律》 。这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唯一实行全的法典。张斐、杜预各别又为《晋律》作注本《律解》(张着)及《律本》(杜着)。经晋武帝批准后,该注与律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以又与《晋律》统称“张杜律”。这种以注辅文的立法方式影响后世,如唐代的《永徽律疏》 。
晋朝民族文化
晋朝前期,境内匈奴、羯族居于山西,鲜卑居于幽州、凉州,氐族居于益州和关中,羌族居于凉州、关中,高句丽居于许地。诸胡人民甚众,从边地深入中原,不时掀起反抗晋朝政府的斗争。公元299年,江统作《徙戎论》,希冀将居于晋朝疆域的西、北各蛮族迁出汉地,各还本籍,晋室未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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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朝历史专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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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朝历史专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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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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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朝历史人物
王羲之(东晋著名书法家、“书圣”)
陶渊明(隐逸诗人之宗)
晋元帝(东晋的开国皇帝)
王衍(西晋末年重臣)
刘曜(前赵昭文帝)
刘胤(前赵南阳王)
刘渊(汉赵开国皇帝)
卢谌(晋代文学家)
慕容瑶(十六国时期西燕君主)
毛宝(辅国将军、豫州刺史)
吕光(后凉太祖)
慕容顗(十六国时期西燕国君)
毛穆之(东晋将领)
陆慧晓(晋太尉陆玩之玄孙)
慕容永(西燕皇帝)
梅赜(伪造文献的千古罪人)
吕隆(后凉国君)
慕容运(西燕末帝慕容永的祖父)
慕容宝(惠愍皇帝)
吕绍(后凉君主)
慕容钟(司徒及大都督)
慕容超(十六国时期南燕最后一位皇帝)
鲁胜(西晋学者)
阮咸
慕容冲(十六国时期西燕第二位皇帝)
山涛
司马道子(东晋晚期权臣)
石崇(西晋时期文学家、官员、富豪,“金谷二十四友”之一。)
司马睿
司马德文
司马尚之
司马德宗
司马绍
司马晃
司马腾
司马柬